中毒窒息致4死3伤!这类事故必须警惕!
年底临近,各行各业进入生产旺季,火灾、交通防范安全风险压力增大。进入岁末年终阶段,建筑业、制造业等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增多,赶工期、抢进度、搞突击的情况增加,往往求多、求快简化必要的安全流程,有限空间、动火作业、交叉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本期事故警示介绍了2022年12月我省结案的1起较大事故案例,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案例概况
2022年12月25日15时20分许
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的
深圳市联昇线路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中
深圳市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人员在进行清淤作业时
发生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894.1万元
事故调查
此次事故,是由于3#好氧池清淤过程中,硫化氢在有限空间内持续快速释放,达到可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加之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未开展风险辨识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同时,先期施救人员未采取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而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3#好氧池现场示意图
事故教训
企业方面
一是深圳市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生化池清理工程作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作业现场人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呼吸防护用品,在已出现硫化氢浓度超标的事故预兆的情况下,未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完备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等。
二是深圳市众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作为废水处理站生化池升级改造实施主体单位及废水处理站生化池有限空间清理工程发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等缺失,未认真落实已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与华鑫达环保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等。
三是深圳市联昇线路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产权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未与众禹环保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现场安全检查时未能及时发现华鑫达环保公司现场作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等。
政府方面
一是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电镀企业及高风险等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对《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识不到位,对众禹环保公司和华鑫达环保公司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安全监管缺失,其沙井所对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均在沙井街道的众禹环保公司和华鑫达环保公司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未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履行“三管三必须”不到位。
三是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对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环保设施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协调、督促工作不力,对电镀企业及高风险等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指导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不力。
安全生产无小事
此次事故就是一次严重的教训
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
安全操作规程
避免意外的发生
应急科普
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的场所都叫有限空间。
有限空间的分类
密闭或半密闭设备:
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地上有限空间:
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地下有限空间: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
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着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爆炸、火灾、坠落、溺水、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烫伤等事故的风险。其中,中毒、窒息和爆炸事故较为常见。
在进行作业时
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生事故要如何施救
牢记
“七不准”“十必须”